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5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4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编制和发布本市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
(二)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学校质量报告。
二、内容要求
1.关于学校编制发布的质量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
2.关于设区市教育局编制发布的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要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2)。
各设区市、各省属中职学校质量年报中的数据务必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等国家信息平台为准,须附“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见附件5),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年报首页。
三、工作要求
(一)2019年1月11日前,各省属中职学校、各设区市中职学校将本校《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电子版分别函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和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年报将退回修订,多次审核不合格的,将适时予以通报。
(二)2019年3月2日前,各设区市和省属中职学校函报本市、本校《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定稿纸质版1份,电子版2份至省教育厅职成处。
电子版材料为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PDF格式材料包括报送公函和和年报正文,WORD材料为年报正文。电子版材料名称统一为“××市(学校)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设区市报送公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胶印版定稿)、《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和《2018年度设区市教育局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分别见附件3和附件4)。
省属中职学校报送公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胶印版定稿)、《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请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和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s://zjsz.jxedu.gov.cn/MAOA/system/touchdesk/login.jsp)“材料上报系统”报送。
纸质材料仅接受EMS方式寄送。
(三)2019年3月10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在本级部门网站上设置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分别发布本设区市和设区市所属中职学校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级中职学校应在学校网页上设置专栏,分别公布本校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2018年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四)2019年3月25日前,省教育厅在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上设置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公布省级和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
(五)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按时、按要求做好上述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设区市教育局、各中职学校《201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报送、发布工作进行抽查和通报。
联系人:胡维钦,电话:0791-86765151,邮箱:huweiqin@jxedu.gov.cn,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05室。
附件:
2.附件2: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docx
3.附件3: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docx
4.附件4:2018年度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docx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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