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开展2023-2024学年教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赣教评字[2023] 2号)精神,为保障具有在校学籍学生的安全与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遴选一家保险机构购买校责险(含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实责险。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要求、具备项目履约能力的保险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海燕策略官网);住所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法定代表人:朱江峰,学校校长。
二、项目名称
学校2023-2024学年校责险(含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实责险项目(项目编号:JXQG2023025)
三、采购需求
注:以上人数为暂估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到校为准。
中标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尽职履责且上级部门保险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
四、参加投标的保险机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二)履约能力专业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必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机构;
3.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必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经营保险的必备条件。
4.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在宜春市设有固定的服务网点,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五、校责险(含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实责险理赔服务方案的编制
参与投标的保险机构,需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编制校责险(含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实责险理赔服务方案,方案中必须包含校责险(含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实责险赔付案例各两个,且其中一个案例须为学生身故赔付案例。
六、款项支付
合同生效三个月后付款,付款金额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七、投标保险机构承诺
投标保险机构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型号、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的。
6.投标保险机构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八、投标保险机构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材料,未提供者视为报名无效
1.营业执照;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7.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九、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保险服务承诺书原件;
7.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8.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9.理赔服务方案;
10.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从信用中国截图打印);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保险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报名及开标时间和评标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要求的电子材料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视为报名,邮箱:905587507@qq.com。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整。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及磋商地点: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海燕策略官网)崇德楼小会议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分标准见下表)。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保险机构的综合实力、教育保险方案、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评分标准表:
5.实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资产管理科 朱老师 15083868523
2.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校纪委办公室 徐老师 13755867206
3.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4.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省轻工业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海燕策略官网)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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