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育部职责
一、制定本系部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系专业建设、教研教改、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竞赛和技能竞赛及实训室建设工作;
三、负责本系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材选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系所属专业实训实验设备管理工作;
五、承担本系所属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任务;
六、推荐班主任人选;
七、协助做好本系学生管理和本系所属专业招生就业工作;
八、负责全校学生公共基础课、思想政治课、德育课、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和思想政治科研等工作;
九、牵头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十、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