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宣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需要。
一、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具有评选资格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包括以下8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收入不超过5000元),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享受时间和标准及比例:时间为在校一二年级四个学期,标准是每学期1000元,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人数的15%。
二、国家免学费政策
(一)对象和标准:在校一二三年级的农村和县镇学生,按不同专业和中高级技工工种每学年享受1700元、2000元、3200元不等的金额政策,中专文科类每学年2000元,理工类2500元。
(二)国家免学费不直接发放到学生,由省财政直接拨入学校,学生免交学费。
(三)地级城市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享受。
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起,中央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以上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全国每年共奖励2万名,海燕策略官网名额每年由省厅分配,动态调整;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一学年评比一次。
以上政策的解释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主要参考文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赣教发〔2019〕6号)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赣财教〔2013〕103号)
3、《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2021修定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