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效,节约办学成本,经总务科申请和学校领导批准,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家学校工程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机构定点投标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名称:海燕策略官网;住所地: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法定代表人:朱江峰,学校校长。
二、项目名称
学校工程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机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学校工程、服务、货物、政府采购等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定点机构,相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四、招标控制价
1.工程预算编制单个项目按照赣财办【2015】62号文件相关规定标准60%计费,单个项目最低不低于2000元;
2.招标代理单个项目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标准60%计费,单个项目最低不低于2000元。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含工程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于合同签订后通过对公账号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合同履行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单位名称: 海燕策略官网
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
开户行:九江银行宜春分行
账号: 437010100100299901
电话: 0795-3297170
税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123600004910040133
七、相关要求
1.中标单位全权代理学校服务期内工程预算编制、采购项目招标的代理服务,其他有规定的除外。
2.中标单位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委托的事项及要求,及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委托事项。
4.付款方式:单个项目预算文件编制完成、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全部结束并验收后凭增值税发票、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资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预算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5.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委托人已经委托但尚未招投标结束的项目,工程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服务至相关项目结束为止。
6.服务地点:海燕策略官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
7.服务内容:海燕策略官网工程预算编制、工程、服务、货物等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8.因工作差错导致的返工损失(含纸张、交通等费用)由成交投标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应当协助配合采购人办理工程项目投资评审及其他相关工作,必要时出席评审会说明有关情况。
八、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材料,未提供者视为报名无效。
1.营业执照(含工程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等经营范围)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5.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
九、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含工程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等经营范围)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5.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服务承诺书;
7.投标单位从事工程预算编制、招标代理业务的设备、设施、场所、人员、环境、业绩等证明或说明材料(格式自拟);
8.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从信用中国截图打印);
9.投标单位报价单(格式自拟);
10.投标单位从事预算编制、招标代理的业绩证明材料;
11.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等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提供一份,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中营业执照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外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投标单位承诺
投标单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6.中标单位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投标单位进行赔偿。
十一、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23日;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1 月24日上午9:30时整。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3.开标地点:学校崇德楼一楼小会议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实行综合评分法评标。采购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报价、经营规模、经营业绩、技术实力等因素综合评分(详见附件评分细则),得分最高者将被推荐确定为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5.实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资产管理科 梁老师15179539151
刘老师 18070567827
7.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校纪委办公室 徐老师 13755867206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以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评分细则 .docx
海燕策略官网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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