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教学科研 > 培训鉴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2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省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有关企业和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

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关于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

要求,2021 年将在全省开展焊工职业资格鉴定(如遇国家调整职业资格目录,按调整后目录执行)。

二、实施安排

准入类职业资格鉴定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考务工作仍按原规定执行,省本级全年共安排 4 次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如遇鉴定考生人数较多等特殊情况,统考日期将顺延一天。纳入备案监督管理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可根据需要申请组织开展专场职业技能鉴定。

三、有关要求

(一)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参照省本级要求,结合

本地实际确定统一鉴定时间。

(二)申请参加焊工职业资格鉴定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安

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技能考核应安排在经备案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

(三)组织开展职业资格鉴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当地防

疫工作规定。

联系单位: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南昌市孺子路 47 号)

联系电话:0791- 86383850、86385378

附件:鉴定时间安排表

鉴定时间安排表

鉴定安排

鉴定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

第一次

5 月 9 日

5 月 9 日 4 月 5 日—4 月 20 日

4 月 15 日—4 月 25 日

4 月 16 日—4 月 26 日

第二次

6 月 26 日

5 月 1 日—5 月 30 日

5 月 24 日—6 月 4 日

5 月 17 日—6 月 6 日

第三次

9 月 25 日

7 月 5 日—8 月 29 日

8 月 23 日—9 月 3 日

8 月 23 日—9 月 5 日

第四次

12 月 18 日

8 月 2 日—11 月 21 日

11 月 15 日—11 月 26 日

11 月 15 日—11 月 28 日


  •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